关于暨南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发布者:孙清忠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544

校内各相关单位:

暨南大学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暨南大学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启动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换届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认真研读《暨南大学第九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办法》(附件1)等相关文件,秉承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按民主程序推选出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填写《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信息表》(附件2)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202167日(星期一)之前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行政楼621),电子版发送xswyh@j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和秘书/联系人名字)。请各相关单位依时提交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二、专委会换届

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完成后,各专委会启动换届工作。校学术委员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学术道德委员会(挂靠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教师发展与评价委员会(挂靠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学科建设委员会(挂靠发展规划处)、教学指导委员会(挂靠教务处)。各专委会挂靠的行政职能部门应结合学校发展战略需要及各专委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组织好专委会的换届工作。根据《关于专委会、分委会换届程序的说明》(附件4),专委会在换届完成后,最迟应在2021920日(星期一)之前,将《专委会委员名单》(附件5)、《专委会委员信息表》(附件6),由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行政楼621),电子版发送xswyh@j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专委会名称和秘书/联系人名字)。

三、分委会换届

各二级单位分委会在确保按时做好推荐第九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同时启动分委会的换届,也可单独进行。根据《关于专委会、分委会换届程序的说明》(附件4)以及各分委会章程的相关要求,各学院、研究院、校区在换届完成后,最迟应在2021920日(星期一)之前,将《分委会委员名单》(附件7)、《分委会委员信息表》(附件8)以及修订过的章程或工作细则等,由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行政楼621),电子版发送xswyh@j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和秘书/联系人名字)。

  

      详细情况请参见校内通知:https://www.jnu.edu.cn/2021/0508/c6569a620125/page.psp